離婚 – 調解筆錄

家事事件

112-10-03
當事人委任本所提起裁判離婚、酌定未成年子女權利義務行使負擔(俗稱親權)、請求未成年子女扶養費等家事案件,經本所林子超律師陪同及協助調解,成功於調解程序達成訴求,妥速結案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