妨害名譽 – 不起訴

刑事事件

112-08-09
被告為公司經理,處理消費者服務事項,竟因勸導不理性消費者時發生糾紛而遭提出妨害名譽刑事告訴。經本所林子超律師協助辯護,說明紛爭脈絡及消費者服務條款,成功取得不起訴處分。